用户协议

关于Stream

Stream Technology Limited(位于香港九⻰尖沙咀漆咸道南45-51号其⼠⼤厦3楼308室)(以下简称川流科技)向您提供通过 Stream网站(www.streamoptim.com)提供相关的营销辅助软件服务平台(以下简称“Stream”或“我们”)。除非您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使用本平台提供的一切软件服务。您对本平台软件服务的使用行为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受本协议的约束。如果您未满18周岁,请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协议。

一、相关事项

1.在您注册成为用户之前,请访问阅读链接并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具体条款,特别是免除或者减轻责任等与您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特别是以加粗以及加下划线方式提示用户注意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等。

2.在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您有任何疑问或反馈,可以通过Stream的客户服务邮箱:lizhe@streamoptim.com联系我们。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完成全部注册程序,且阅读并勾选同意本协议,即表示您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成为Stream的用户。如果您不同意本服务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或使用本平台。

3.我们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或商业发展需求不时更新本协议,同时会在本平台上通过提前15日的方式进行公布,修改后的内容经公示期后生效并代替原来的协议。因此,我们建议您定期查看本平台服务协议的内容和相关通知,以了解最新的规则。如您不同意变更事项,您有权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日前联系我们反馈意见。如反馈意见被采纳,我们将酌情调整变更事项。如您对已生效的变更事项仍不同意的,您应当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之日起停止使用Stream提供的一切服务,变更事项对您不产生效力;如您在变更事项生效后仍继续使用本平台服务,则视为您同意并接受已生效的变更事项。

二、服务内容

1.具体服务内容:Stream向您提供各类辅助营销软件服务,其中包括网页弹窗、邮件营销等服务,服务种类与内容随Stream平台更新而发生改动。

2.您理解并同意,在您使用Stream提供软件服务的过程中,我们可能会收集您的个人信息,以及对应店铺用户、客户的个人信息。

3.您理解并同意,按照Stream指定计划、平台中的规定支付相关费用。我们将会通过管理面板、电子邮箱或其他您授权的方式向您发送收费通知或账单。

4.您理解并接受,在您为成为Stream付费会员而需支付Stream套餐费用,或当您使用自动扣款功能时,我们将通过Stripe为您提供为实现上述功能所需的必要服务。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对Stripe的服务进行监督,以确保您的信息不会被非法使用。同时,您应确保您在使用该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Stream的相关使用规定。您同意Stream或Stripe有权在发现您使用该服务并违反了相关法规或规定时,自行决定对您的账户进行相应处置。

5.如果您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和条件,我们保留立即终止您的Stream用户资格的权利,并不会提前通知您,同时您将不能继续访问或登陆本网站以及使用Stream服务。

三、声明

1.Stream与您均有资格从事本协议项下之交易,而该等交易符合各方经营范围的规定。

2.您有权订立本协议并履行其于协议同项下之义务,并确保您拥有经您指定,Stream对其提供软件服务对应网站的所有权、管理权。

3.您承诺并确保您所提供、使用的销售数据、用户信息等数据资料或从乙方软件获取的数据、信息,均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且不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如发生上述违规行为的,Stream可能会中止提供服务或终止您访问Stream的权限。

4.您同意并有义务按照本协议及与Stream订立其他协议、附件的约定向Stream提供履行服务所需的所有数据,并同意在Stream实施软件服务过程中通过您向我们开放的权限获取、分析、使用相关产品信息、用户信息等数据资料。

5.您承诺不得将Stream提供的软件服务向第三方提供、销售、出租、出借、转让或提供分许可、转许可、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或以其他形式供他人利用。

6.对于您向Stream提供的一切数据资料,我们均不作保留,不存储在Stream的服务器上。您应定期备份与使用服务相关的数据,以防止永久性数据丢失,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坏风险。

7.除本协议或Steam平台公告的约定以外,Stream未向你授予与许可软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商业秘密及其他权利有关的任何权利。你不得根据Stream提供的软件服务内容复制服务的任何特性、功能或图形、生成竞争性产品或服务。

8.Stream与您均保证本合同的签署与履行及根据本合同所计划之商业交易在任何方面均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四、个人信息保护

1.Stream非常重视保护您的个人信息,我们不会在未经您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出售或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2.用户资料是指您为经营网店的需要建立会员制度或其他机制,基于该等制度所收集的终端用户的个人信息或者其他信息。您在此保证并承诺前述取得的用户资料已获得终端用户的必要授权和/或同意且对于该等资料的取得、保存及使用应当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要求。

五、管辖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国法律,并明确排除其他冲突法规范的适用。

2.各方应尝试通过友好协商和谈判方式解决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争论、权利请求或意见分歧。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并未在本合同内有所规定和解释的,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院享有排他性管辖权。

六、通知

1.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通知或其他通信应为书面形式,并以中文书面,通过专人递送或快递(此情形下须向相关接收人发送有关即将送达通知的电邮),或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2.您有义务向Stream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电子邮箱),Stream有权以前述任何一个或多个联系方式向您发送通知。

3.Stream以电子邮件、系统消息向您发送信息后,在发送成功后应当被认为已经成功送达。若以纸质书面的方式发出的通知,Stream按照您提供的地址进行邮寄后的第五(5)日视为成功送达。

4.您于本合同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和信息一旦有变更,应以书面通知Stream,若由您造成的延迟通知问题,导致Stream发出通知无法送达时,则以该通知发出后,即视为已合法送达。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所导致的,不在此规定内。

七、通用条款

1.您理解并同意,您与我们之间不存在任何合资、合伙、雇佣或代理关系。本协议的履行受现行法律和法律程序的约束。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损害我们遵守与您使用本平台有关的政府、法院和执法部门的请求或要求,或提供或收集与您使用Stream有关的信息的权利。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本协议任何部分是确定为无效或无法执行包括但不限于免责声明和责任限制条款,则无效或无法执行的条款将被视为无效,其余部分继续有效。

3.未经Stream书面同意,您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本协议中的任何权利义务,否则我们有权拒绝承认并继续提供服务。

4.若Stream未能执行或行使服务协议的任何规定或任何相关权利,并不构成对该规定或权利的放弃。本协议中未明确授予的任何权利均予以保留。我们可能通过电子邮件、快递邮件、平台公告或目前已知或未来开发的其他合理方式向您发送通知,包括有关条款和条件变更的通知。印刷版本的协议,任何以电子形式的通知,将容许在司法或行政程序中作为根据或与本协议相同程度的适用。

八、免责声明

Stream的某些功能可能会向您提供如何改进店铺增强用户体验的信息和建议,但上述信息和建议仅供您参考,不应用于个人、医疗、法律或财务决策,您应咨询合适的专业人士,以获得适合您情况的具体建议。我们将努力保持网站的稳定性和可使用性。

九、保密条款

双方因本合同意愿、执行、履行及其他相关事项而了解或持有对方技术上、营业上、业务上、组织上、财务上、及其他所有营业秘密或个人信息(统称“保密资料”),除事前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外,应负有保密义务,本合同终止后亦同。但下列所规定的信息不属于保密资料:双方已在其他公开渠道公开的资料;双方通过正当、公开渠道获取的资料;可证明对方披露前,第三方已正当持有或已知悉的;经对方书面同意后不属于保密资料的。

十、联系方式

如对本协议内容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您可以联系Stream客户服务邮箱:lizhe@streamopti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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